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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三节”期间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要求,抵制不良“四风”,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弘扬高尚师风和良好学风,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精神,现对“三节”期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和研究生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永葆初心使命

全体导师和研究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

二、坚持廉洁从教,严禁收礼敛财

各学院导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收受研究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不得收受研究生的月饼、鲜花等礼品或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发生接受研究生的请吃等行为。

三、做好教育引导,正确表达感恩

引导广大研究生践行和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通过正确方式向导师表达感谢和敬意,不得借“节日”名义向导师送月饼、鲜花等礼品,坚决制止向导师送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请导师吃饭等行为的发生。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导师和研究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廉洁过节意识,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8日